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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2026年山东省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申报攻略来啦!

来源:山东省文联人事部 2026-08-26 08:22:37

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报送2026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条件和要求,正式启动本年度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快来了解相关政策吧!

一、哪些人能申报?新文艺群体范围明确

凡在我省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的文艺从业人员,以及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都属于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范围,可按规定申报对应专业的职称。

二、能评哪些专业?职称分几个层级?

本次职称评审覆盖艺术、美术、群众文化三大专业领域,细分方向包含:

1.艺术类:表演、演奏、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化妆、音响等)、艺术创意设计、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剪辑;

2.美术类:绘画、雕塑、书法、篆刻等领域的创作及理论研究;

3.群众文化类:文艺创作表演、理论研究、组织策划、培训辅导、科学传播、展览展示、非遗保护等。

职称分四个层级,名称清晰对应:

艺术、美术、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均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艺术、美术专业:按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对应初级到正高级,例如四级演员、三级美术师、二级导演、一级作曲;群众文化专业:依次为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三、评价标准是什么?官方查询渠道在这里

我省艺术、美术、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统一执行《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完整文件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查询。平台地址: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

四、职称怎么报?不同层级申报流程不同

初级、中级职称:由各设区市人社局统筹组织,个人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市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认定。

初次申报的人员,若持有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学历学位,符合当地职称认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认定初级或中级职称,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文旅或人社部门。

副高级、正高级职称:需按照年度评审通知要求统一申报,2026年度通过文联渠道上报的截止日期为9月21日,个人需在服务平台上传全部申报材料。

申报渠道有两种:一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新文艺群体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二是由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程序后上报至所在设区市文联审核,其中,有聘用单位的须经所在单位对有关情况审核并出具同意申报意见。经所在设区市文联审核上报至省文联,省文联审核后上报评委会组建单位。

特别提醒: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原有职称限制,直接申报对应层级职称。具体破格条件可查看上述评价标准文件。

五、继续教育是硬要求?学时积累攻略来了

继续教育是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近5年每年需满足90学时。具体要求为公需科目学习年度累计应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年度累计应不少于60学时。申报时,服务平台会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继续教育学时转化认定,由新文艺群体个人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进行学时申报,由所属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审核。除网络学习方式外,还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转化计算:

1.培训进修类,由省文联及所属文艺家协会、各市文联组织举办的各类文艺培训、会员培训、研修、专题讲座、学术交流、远程教育及其他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按实际学时登记,不超过8学时/天。

2.自学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学、单位统一安排自学、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由用人单位建立学习档案并确定具体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40学时。

3.论文著作类,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出版著作等。每项(篇、本)计10学时,折算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

4.参加专家服务基层、职称评审、重大人才项目评审等活动的受邀专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每天不超过8学时,往返和休息时间除外。

5.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间每年可按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认定。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

六、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谁?

对申报条件、材料准备、学时认定等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市文旅局、文联相关工作部门,获取精准解答。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0531-51708790

济南市文联机关党委:0531-66609533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处:0532-85812791、0532-85812253

青岛市文联组联部:0532-85917189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0533-2284876

淄博市文联组联部:0533-3181165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0632-3330606

枣庄市文艺事业发展中心:0632-3699738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人事):0546-8928012

东营市文联办公室:0546-8388591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0535-6221522

烟台市文联组联部:0535-6644409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0536-5576583

潍坊市文联办公室:0536-5572588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0537-2314401

济宁市文联办公室:0537-2967128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0538-6991976

泰安市文联协会部:0538-6998011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0631-5866805

威海市文联协会工作科:0631-5288816

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人事):0633-8781193

日照市文联办公室:0633-8781295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0539-8726725

临沂市文联办公室:0539-8727707

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0534-2231920

德州市文联办公室:0534-2687718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0635-8680835

聊城市文联办公室:0635-7101768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0543-3364341

滨州市文联组联部:0543-3165390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0530-3610039

菏泽市文联办公室:0530-5500039

相关文件下载:

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6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文旅发〔2022〕20号).pdf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pdf

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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